勞動部近日發布解釋函:
「只要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就視為家屬,
包括同居人、同志或跨性別伴侶,
符合此條件都算家庭成員。」
因此當同志伴侶有重病等事故時
可向僱主請家庭照顧假,僱主不得拒絕。
我說…如果在公司沒有出櫃,
那就根本不可能請家庭照顧假啊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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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近日發布解釋函:
「只要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就視為家屬,
包括同居人、同志或跨性別伴侶,
符合此條件都算家庭成員。」
因此當同志伴侶有重病等事故時
可向僱主請家庭照顧假,僱主不得拒絕。
我說…如果在公司沒有出櫃,
那就根本不可能請家庭照顧假啊!!!!!!